江苏旷达(002516):关于合资电站项目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出资270.00万元与无锡市越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众机电")就"菏泽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共同组建合资电站项目公司进行开发投资,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15-005)。
经工商部门核准,旷达电力与越众机电于2015年1月8日完成了电站合资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成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菏泽隆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371723200011121;
住所: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汶上镇政府四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沈介良;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太阳能光伏发电;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旷达电力持有其90%的股权,越众机电持有其10%的股权。
成立日期:2015年1月8日。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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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