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客环保(002015):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5-006
江苏霞客环保 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管理人及其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月2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汪瑞敏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真实反映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2014年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额为15,843.04万元,减少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13,956.12万元。具体数据以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审定数为准。
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同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2月10日(周二)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同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5证券简称:*ST霞客公告编号:2015-007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管理人及其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鹤庭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5证券简称:*ST霞客公告编号:2015-008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公告
本管理人及其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2月10日(周二)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2月10日(周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9日—2015年2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9日下午3:00至2015年2月1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2月4日(周三),截至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8、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5年2月9日(周一)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审议《关于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2月9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2月9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86520126
传真:0510-86520112
邮政编码:214406
联系人:陈银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5”。
2、投票简称:“霞客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霞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议案1
《关于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
联系人:陈银凤
联系电话:0510-86520126
传真:0510-86520112
邮政编码:214406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年1月23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序号
议题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015证券简称:*ST霞客公告编号:2015-009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管理人及其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反映截止2014年12月31日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部份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的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参照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苏华咨报字(2014)第027号】尽职调查报告,公司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情况
表一:江苏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母公司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预计减值额
固定资产
5,380.00
其中:房屋建筑物
191.43
构筑物
255.77
机器设备
4,932.55
电子设备
0.25
合计
5,380.00
预计减值额
5,380.00
表二: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预计减值额
固定资产
1,680.40
其中:房屋建筑物
1,680.40
合计
1,680.40
预计减值额
1,680.40
表三: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预计减值额
固定资产
6,289.72
其中:房屋建筑物
2,916.78
构筑物
1,607.02
机器设备
1,765.92
合计
6,289.72
预计减值额
6,289.72
表四:湖北黄冈霞客色纺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预计减值额
固定资产
2,492.92
其中:房屋建筑物
197.23
构筑物
93.04
机器设备
2,202.65
合计
2,492.92
预计减值额
2,492.92
以上资产减值额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审定数为准。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4年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额为15,843.04万元,减少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13,956.12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的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合法。
2、《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独立董事判断的依据是公司财务中心说明文件及其依据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华咨报字(2014)第027号】尽职调查报告。独立董事认为相关依据是合理的。
3、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谨慎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故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5证券简称:*ST霞客公告编号:2015-010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暂停上市和
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管理人及其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8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等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预计首个会计年度年度报告披露后其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现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作如下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2月23日开市起停牌。如果法院作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裁定,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复牌。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若在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之前,公司重整计划尚未获得法院批准,公司股票未能复牌,而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会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也就无法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1.1条的规定,如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3、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公司2015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则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如果管理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还可能存在其他原因而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重整进展情况
1、2014年11月19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
作出(2014)锡破字第00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整申请。2014年11月20日,无锡中院作出(2014)锡破字第0009号《决定书》,指定无锡融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8)
2、2014年11月27日,无锡中院作出(2014)锡破字第0009号《关于公司管理人申请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答复》,同意公司管理人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重整期间采用管理人管理模式。同时,由管理人聘任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为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4-106)
3、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无锡中院已依法确定相应的审计与评估机构负责公司重整的审计与资产评估工作。管理人已启动公司重整相关工作,目前财产调查、债权申报等各项重整工作正在全面开展。截至2015年1月20日,共有50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为122,980.52万元。
4、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5、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提示终止上市风险。
二、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7和第13.2.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2月23日开市起停牌。如果法院作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裁定,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复牌。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若在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之前,公司重整计划尚未获得法院批准,公司股票未能复牌,而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会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也就无法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1.1条的规定,如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3、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公司2015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则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如果管理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还可能存在其他原因而终止上市的风险。
5、截止2014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678,011.9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935,835.84元。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为:业绩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500万元至-79,500万元。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