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000703):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5-00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25日--2015年1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5日15:00--2015年1月26日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对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五)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15年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1日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的工作人员。
(六)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与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签订精对苯二甲酸购销合同的议案》
1-2《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PTA及PET切片购销合同的议案》
1-3《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MEG及PX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1-4《与杭州萧山合和纺织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1-5《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共用变电所的议案》
1-6《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1-7《与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协议的议案》
1-8《与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协议的议案》
议案2《关于开展201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中小投资者对议案1及议案2的表决情况,公司将单独统计并公告。
(四)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703;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的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价格
100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1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
1.01
与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签订精对苯二甲酸购销合同的议案
1.01
1.02
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PTA及PET切片购销合同的议案
1.02
1.03
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MEG及PX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1.03
1.04
与杭州萧山合和纺织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1.04
1.05
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共用变电所的议案
1.05
1.06
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1.06
1.07
与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协议的议案
1.07
1.08
与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协议的议案
1.08
2
关于开展201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2.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投票举例
a、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
如某股东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表决,拟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703
买入
100.00元
1股
如某股东对全部议案拟投反对票,只需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全部议案拟投弃权票,只需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b、对某一议案分别表决
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同意票,以议案2《关于开展201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例,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0703
买入
2.00元
1股
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2为例,只需要将上表所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如某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2为例,只需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c、对有多个子提案的某一议案
对于有多个子提案的某一议案,以议案1《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例,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提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提案1之子提案1,1.02元代表提案1之子提案2,依次类推。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5日下午15:00--2015年1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东华、张凤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
委托日期:2015年月日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1
与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签订精对苯二甲酸购销合同的议案
1.02
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PTA及PET切片购销合同的议案
1.03
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MEG及PX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1.04
与杭州萧山合和纺织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1.05
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共用变电所的议案
1.06
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1.07
与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协议的议案
1.08
与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协议的议案
2
关于开展201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3证券简称:恒逸石化公告编号:2015-00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1年、2012年度报告补充项目和
2012年、2013年度报告中公司
主要供应商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于2012年2月21日、2013年4月12日和201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2011年度报告》、《2012年度报告》和《2013年度报告》。根据投资者问询,为满足投资人的要求,现将公司《2011年度报告》、《2012年度报告》中“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的补充项目“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有关数据进一步详细说明如下:“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011年度的上年金额补充列示为“459,700,000.00元”,2011年度的本年金额补充列示为“461,000,000.00元”,2012年度的本年金额补充列示为“94,210,000.00元”。该补充项目说明不影响“合并现金流量表”其他科目的准确性,也不会对“财务报告”其他报表的准确性构成影响。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21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二点第二款的最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主要供应商的情况,以汇总方式披露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鼓励公司分别披露前5名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额。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应当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为加强2014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中“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的“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的可比性,公司决定将2012年度报告和2013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中“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的“年度采购总额”按照“抵销向‘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的采购额合并计算”。上述变更不影响2012年度报告和2013年度报告的准确性。现就相关数据详细说明如下:
1、2012年度“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的说明
科目
未抵消数据(变更前)
合并抵消数据(变更后)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0,778,501,477.18
10,778,501,477.18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25.53%
36.16%
序号
公司前5名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变更前)(%)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变更后)(%)
1
MITSUI &CO.,LTD
3,384,784,083
8.02%
11.36%
2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宁波经营部
2,274,435,347
5.39%
7.63%
3
SABIC ASIA PACIFIC PTE LTD
2,235,225,677
5.29%
7.50%
4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销售分公司
1,588,424,431
3.76%
5.33%
5
MITSUBISHI CORPORATION
1,295,631,939
3.07%
4.35%
合计
--
10,778,501,477
25.53%
36.16%
2、2013年度“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的说明
科目
未抵消数据(变更前)
合并抵消数据(变更后)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2,806,896,389.38
12,806,896,389.38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24.5%
44.84%
序号
公司前5名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变更前)(%)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变更后)(%)
1
MITSUI &CO.,LTD
3,944,511,259.93
7.55%
13.81%
2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3,481,696,846.20
6.66%
12.19%
3
SABIC ASIA PACIFIC PTE LTD
2,177,135,383.12
4.17%
7.62%
4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1,711,434,481.03
3.27%
5.99%
5
三菱商事(上海)有限公司
1,492,118,419.10
2.85%
5.22%
合计
--
12,806,896,389.38
24.5%
44.84%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