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002516):关于太阳能电站并网发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力子公司收购电站项目公司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富蕴国联阳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蕴国联")和温泉县国盛阳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泉国盛")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2014-042)。
近日,公司接上述两个项目公司的通知,温泉国盛30MW和富蕴国联30MW太阳能电站已完成所有工程项目建设,经调试及试运行,目前两个项目合计60MW电站已全部并网发电。
按初步估算,温泉国盛电站年均发电4,255.00万度左右,电费收入约4,042.25万元/年(含税);富蕴国联电站年均发电4,317.00万度左右,电费收入约3,885.30万元/年(含税),预计将对公司整体业绩形成一定的提升作用。
以上数据为初步估算,可能因客观因素的变化而产生偏差,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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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