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002196):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3.7万股;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8人;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5年1月30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完成《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15年1月8日
2、授予价格:7.89元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4、本次授予权益的分配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权益数量(股)
获授予权益数量占本次拟授予权益的比例
获授予权益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1
蔡军彪
董事、总经理
560,000
7.00%
0.33%
2
牟健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40,000
5.50%
0.26%
3
翁伟文
董事、子公司总经理
600,000
7.50%
0.35%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600,000
20.00%
0.94%
核心骨干员工共145人
5,937,000
74.21%
3.48%
合计
7,537,000
94.21%
4.41%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中列示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5、锁定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当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1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15%
第2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3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4个解锁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35%
6、解锁条件
(1)达到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进行解锁,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解锁期
业绩考核条件
第1个解锁期
以2014年为基准年,首次授予日当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2个解锁期
以2014年为基准年,首次授予日后第一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3个解锁期
以2014年为基准年,首次授予日后第二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
第4个解锁期
以2014年为基准年,首次授予日后第三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0%
以上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净利润指标值以扣除融资相应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锁定期及解锁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达到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根据《考核办法》分年考核,核算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分为4个档次:
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
是否解锁
91-100
优秀
是
81-90
良好
是
70-80
及格
是
70以下
不及格
否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将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依据。被激励对象在申请解锁的前一个会计年度考核结果为及格及以上才能进行解锁。若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及格,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解锁期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二、首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物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月16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止2015年1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缴出资款59,466,930.00元,其中新增股本7,537,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1,929,930.00元。
三、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1月8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1月30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项目
本次变动前
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80,815,954
47.32
7,537,000
88,352,954
49.54
其中: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35,325,708
20.68
5,937,000
41,262,708
23.14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19,743,336
11.56
-
19,743,336
11.07
高管锁定
25,746,910
15.07
1,600,000
27,346,910
15.33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
-
-
-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
-
-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89,978,090
52.68
-
89,978,090
50.46
三、总股本
170,794,044
100%
7,537,000
178,331,044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以新股本178,331,044股摊薄计算,公司2013年度每股收益为0.03元。
六、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70,794,044股增加至178,331,044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敏先生及持股5%以上的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钱进先生的持股比例变相应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首次授予前
首次授予后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张敏
29,664,335
17.37%
29,664,335
16.63%
华鑫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
19,743,336
11.56%
19,743,336
11.07%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927,600
8.74%
14,927,600
8.37%
钱进
12,048,668
7.05%
12,048,668
6.76%
总计
76,383,939
44.72%
76,383,939
42.83%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