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股份(002070):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名为“厦门帛石贸易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日与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锋锂业”)的原股东签订了关于闽锋锂业之《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就该所受让的29.95%股权达成基于业绩的股权作价及付款条款。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收集的财务报表,闽锋锂业2014年净利润低于3000万元(2013年净利润也低于3000万元),按照前述《股权转让合同》相关约定,闽锋锂业估值重新确定为3亿元,该29.95%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8985万元。该29.95%股权享有的闽锋锂业2012年11月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20153万元(67289.12万元*29.95%),与此次确定后的股权转让价款8985万元之间存在较大差额。【详见公司2015-005号《关于确定闽锋锂业29.95%股权作价的公告》】
鉴于上述差额的账务处理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事项所涉及的会计处理问题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尚在探讨中,目前无法就事项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作出判断,特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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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