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纺织(603889):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2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观庄桥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30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沈建华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周效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胡小明、刘雯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