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网首页 | 搜索 | 产品 | 企业 | 供应 | 求购 | 人才 | 论坛
会员登录  免费注册  新闻订阅  我要投稿
纺织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首页 > 正文
【收藏到商务室】

霞客环保(002015):公告(系列)


http://www.texnet.com.cn  2015-02-06 08:30: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收藏
华兴纱管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5-015

  江苏霞客环保 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管理人及其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25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滁州中院")作出(2015)滁破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霞客")的重整申请,滁州霞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5年2月3日上午9时00分于滁州中院东法庭召开。2014年12月25日,滁州中院作出(2015)滁破字第0000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安兴")的重整申请,滁州安兴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5年2月4日上午9时00分于滁州中院东法庭召开,现将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滁州霞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滁州霞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5年2月3日上午9时00分于滁州中院东法庭召开,会议由滁州中院主持,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参加会议,管理人、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滁州霞客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列席会议。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第一项:听取管理人关于核查债权的报告,并由债权人会议表决;

  第二项:听取管理人第一阶段工作报告;

  第三项:听取审计机构关于财务审计情况的说明;

  第四项:听取评估机构关于资产评估情况的说明;

  第五项:听取管理人关于应收债权情况的报告;

  第六项:听取职工权益及模拟清算情况下安置预案的报告;

  第七项:审查管理人报酬方案;

  第八项:审核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并由债权人会议表决;

  第九项:听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债务人继续经营情况的报告,并由债权人会议表决是否继续债务人的营业;

  第十项:听取债务人资产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说明。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1、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债权核查表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本次出席债权人会议的共34户,反对的数额为3户。债权核查总额为508465823.4元,其中无担保债权核查总数额为446671823.46元,反对的债权总额为53758615.1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为12.04%。同意占无财产担保债权87.96%。该方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本次出席债权人会议的共34户,反对的数额为0户。债权核查总额为508465823.4元,其中无担保债权核查总数额为446671823.46元,反对的债权总额为0元,同意占无财产担保债权99.38%。该方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债权人会议对财产管理方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本次出席债权人会议的共34户,反对的数额为0户。债权核查总额为508465823.4元,其中无担保债权核查总数额为446671823.46元,反对的债权总额为0元,同意占无财产担保债权99.38%。的该财产管理方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二、滁州安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滁州安兴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5年2月4日上午9时00分于滁州中院东法庭召开,会议由滁州中院主持,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参加会议,管理人、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滁州安兴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列席会议。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第一项:滁州中院介绍滁州安兴重整案的立案和审查情况;

  第二项:听取管理人关于债权申报审查的说明,由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

  第三项:由滁州中院指定本案债权人会议主席;

  第四项:听取管理人关于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和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职权、议事规则的提议,由债权人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五项:听取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第六项:听取管理人关于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提议,由债权人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七项:听取审计机构关于债务人审计情况的说明;

  第八项:听取评估机构关于债务人评估情况的说明;

  第九项:听取管理人关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提议,由债权人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十项:听取管理人关于管理人报酬初步方案的报告;

  第十一项:听取审计机构关于债务人偿债能力分析情况的说明。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1、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关于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和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职权、议事规则的提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同意提议的债权人共30位,反对提议的债权人共0位。同意提议的债权人人数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同意提议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747%,表决通过。

  2、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关于债务人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提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同意提议的债权人共30位,反对提议的债权人共0位。同意提议的债权人人数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同意提议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747%,表决通过。

  3、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关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提议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同意提议的债权人共30位,反对提议的债权人共0位。同意提议的债权人人数占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同意提议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747%,表决通过。

  三、风险提示

  公司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存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子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015证券简称:*ST霞客公告编号:2015-016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暂停上市

  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管理人及其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8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等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预计首个会计年度年度报告披露后其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二十个交易日内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现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作如下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2月23日开市起停牌。如果法院作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裁定,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复牌。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若在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之前,公司重整计划尚未获得法院批准,公司股票未能复牌,而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会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也就无法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1.1条的规定,如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3、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公司2015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则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如果管理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还可能存在其他原因而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重整进展情况

  1、2014年11月19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

  作出(2014)锡破字第00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整申请。2014年11月20日,无锡中院作出(2014)锡破字第0009号《决定书》,指定无锡融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8)

  2、2014年11月27日,无锡中院作出(2014)锡破字第0009号《关于公司管理人申请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答复》,同意公司管理人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重整期间采用管理人管理模式。同时,由管理人聘任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自2014年11月28日起,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为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4-106)

  3、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无锡中院已依法确定相应的审计与评估机构负责公司重整的审计与资产评估工作。管理人已启动公司重整相关工作,目前财产调查、债权申报等各项重整工作正在全面开展。截至2015年1月20日,共有50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为122,980.52万元。

  4、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5年1月16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5、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进展情况,提示终止上市风险。

  二、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7和第13.2.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2月23日开市起停牌。如果法院作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裁定,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复牌。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若在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之前,公司重整计划尚未获得法院批准,公司股票未能复牌,而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会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也就无法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1.1条的规定,如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3、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公司2015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则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如果管理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还可能存在其他原因而终止上市的风险。

  5、截止2014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678,011.9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935,835.84元。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为:业绩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500万元至-79,500万元。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年2月6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贺
贸易行情论坛】 【打印】 【关闭】 【我要收藏
文章关键词: ST霞客  霞客环保  纺织个股  最新公告 
「相关报道」
更多精彩纺织证券
进入纺织证券>>


免责声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纺织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浙江网
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站内支持: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法律声明 - 意见反馈 - 企业邮箱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纺织数据库 - 快速产品通道 - 外贸助手
兄弟站点:生意宝 - 国贸通 - 中国化工网 - 全球化工网 - 医药网 - 中国服装网 - 机械专家网 - 中国农业网 - 中国蔬菜网 - 浙江都市网 - 中国红娘网 - 南阳商务网
糖酒招商网 - 中国卫浴网 - 中国粮油网 - Global Buyers & Suppliers - ChinaChemNet

中国纺织网 版权所有 1997-2014 浙ICP证:浙B2-20080131
服务热线:0571-8822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