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股份(000158):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15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5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五、议案六和议案七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对中小投资者的议案时应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4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3日-2015年3月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3日15:00至2015年3月4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83号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彰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共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45,521,6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0651%。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739,1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48%。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计21人,共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5,260,7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200%。其中,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746,7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559%。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55,118,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0%;反对142,123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54,65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8%;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54,65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8%;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54,65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8%;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合并实现利润总额22,020,098.9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84,736.3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21,673,641.36元,提取盈余公积3,597,312.18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2,361,065.54元。
2015年,棉纺企业面临形势依然复杂。公司市内企业搬迁员工安置,新园区项目投入及新建成生产线投产,均需大量资金。为保障搬迁及安置平稳进行、新增生产线尽快达效、项目建设进度和满足当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实现公司稳健和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和更长远的利益,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354,65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8%;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747股,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六)审议通过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年支付该事务所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含子公司财务审计费)。
表决情况:同意354,65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8%;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747股,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集团公司签署2015年度日常生产经营购销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山集团")协商,双方决定继续签署《生产经营购销框架协议》,2015年度双方生产经营购销总额不超过2.6亿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参加会议的关联股东常山集团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145,747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36%;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145,747股;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常山恒荣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继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山恒荣提供贷款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两年,担保期限自与银行签订贷款担保协议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354,659,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08%;反对142,123股;弃权458,9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听取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贾路桥先生、史静敏女士和李量先生的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河北冯增书律师事务所冯增书、郭荣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