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聚酯高强力纱发布反倾销即将到期公告
欧盟委员会于2015年3月5日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高强力纱的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15年12月2日到期。
成员国内企业须在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到期日前3个月的时间内,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反倾销日落复审申请。
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4022000。
欧盟于2009年9月对原产于大陆的聚酯高强力纱,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欧盟于2010年12月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纺织网
文章关键词: 聚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