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客环保(002015):管理人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管理人及其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3日,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由上海惇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竑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航安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担任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霞客环保)重整投资人。
2015年3月16日,根据招标公告的规定,管理人、霞客环保与上海惇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竑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航安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参与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之投资协议书》,并收到了重整投资人出具的《承诺函》。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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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