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机(000666):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 公告编号:2015-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9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7层本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叶茂新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的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
聘任吴旭东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毛发青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蔺建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仍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0日
附件:
吴旭东先生简历
吴旭东先生,52岁,本科学历、EMBA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人,本公司副总经理。吴先生自1992年9月起历任经纬配件一厂副厂长,山西经纬合力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经纬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总经理,经纬机械(集团)加力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经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长,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等职,201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吴先生现还担任本公司子公司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天津宏大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天津经纬新型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沈阳宏大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宏大华明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无锡经纬纺织科技试验有限公司、无锡经纬安捷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州宏大新型纺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吴先生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毛发青先生简历
毛发青先生,46岁,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本公司财务总监。毛先生自1995年9月起历任本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室副主任、财务部部长、财务副总监等职,2008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毛先生现还担任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华源热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华明有限公司董事,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DURABUSD.O.O、GINAFTrucksNederlandB.V.监事等职。截至目前毛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4万股,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吴旭东及毛发青个人简历,经了解,我们认为:①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人选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吴旭东为常务副总经理,同意公司聘任毛发青为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安国俊、陈晋蓉、牛红军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