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002080):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4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830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金源商务中心写字楼12Fa
咨询联系人:贺扬
咨询电话:010—88437909
传真电话:010—8843771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