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商抽检纺织商品小家电 13批次不合格
20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流通领域纺织商品和小家电商品质量监测提示,曝光13批次不合格商品。
2015年第一季度,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市区部分批发市场、商场等经营场所,对内衣、家居服、抓绒衣、牛仔裤、床上用品、电饭锅、榨汁机和电水壶开展了商品质量监测,共抽取样品275个批次。其中,抽检纺织商品222批次,210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4.6%。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耐水、汗渍色牢度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纤维成分实测值与标识不符;PH值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醛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如,标称商标为“滨波”的一批次T-恤耐水、汗渍色牢度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班尼路”的一批次牛仔裤PH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JACK JONES”的一批次牛仔裤甲醛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美特斯邦威”的一批次男牛仔长裤PH项目不合格。另有8批次纤维成分项目不合格,包括“V.S HOLIDAY”低腰小脚牛仔裤、“Etam WEEKEND”牛仔裤、“茗MING”小脚裤、“超级熊”内衣、“冠得”针织内衣、“正诺”休闲系列、“霓彩儿”家居服、“梦丹露”(提花针织)梦丹露家居服等标称品牌商品。
本次还抽检了53批次小家电商品,其中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8.1%。标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半球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希贵电饭锅,输入功率和电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监测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基层工商分局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并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标识、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