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600070):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存科技”)签署《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投资2000万元对安存科技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存科技2%股权。
2、公司与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导数据”)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投资400万元对东导数据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东导数据10%股权。
3、公司出资500万元,与五都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出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美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嘉银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浙江华睿产业互联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华睿合伙”),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3.0675%。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A、投资标的之一
1、公司名称: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972号10幢15层1502 室
3、法定代表人:徐单恒
4、注册资本:1075.3571万元
5、成立日期:2008年9月18日
6、经营范围:在浙江省范围内从事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承接网络工程,承办会展。
7、主要股东情况: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万元) (%)
1 徐单恒 349.2387 32.47
2 杭州安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79.1545 16.66
3 尉雪凤 158.0775 14.7
4 曾凤云 134.3688 12.5
5 骆泱泱 38.0482 3.54
6 杨依群 89.5773 8.33
7 宗佩民 52.6925 4.9
8 熊新翔 52.6925 4.9
9 浙江华睿蓝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5071 2
合计 1075.3571 100
8、主要业务情况:安存科技以“打造诚信信息世界”为使命,凭借20年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经验与多年的IT研发经验沉淀,开创全球电子数据证明领域先河,是一家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数据存管与证明服务供应商。
目前,安存已成为中国电子数据证明行业最重要的服务提供商,通过国家授时中心时间服务器、国家密码局认可的密码器、公安部标准完整性鉴别、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与中国公证机构(目前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00多个地区)的紧密合作,“安存科技”的电子数据证明产品在云服务领域已享有广泛的影响力,并在司法实践中被法院采纳为证据。
安存提供从产品、接口到解决方案的全方位服务,现已携手阿里云、中国公证机构等行业伙伴,为中国百万企业及个人用户提供私密、安全并验证有效的一站式电子数据证明解决方案。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数据证明领军品牌”及中国云计算及云应用最高水平的“云栖小镇联盟”创始发起单位,安存始终秉持“以公正的数据为用户证明”的核心理念,从用户需求出发,充分尊重用户利益,以捍卫电子数据的公证效力为前提,致力为用户提供更广泛的应用方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公司经历2013-2014年布局,已覆盖电话录音保全、电子邮箱保全、金融机构凭证保全等多个子业务板块,2015年将进入大规模复制扩张阶段,预计2015年保底收入8000万元。
目前安存科技的产品包括:安存语录、无忧保全、凭证宝、公正邮、公证数据存储(金融安全级)、无忧存证等。
安存语录是全国首个录音公证电话,可为用户提供电话录音存证公证服务,上线之初即被评为淘宝官方唯一认可的录音取证维权工具,更有网友称其为“恶意差评师克星”。使用安存语录,用户只需在欲拨打号码前加拨95105856或直接通过安存语录手机APP拨打对方号码,即可对通话内容进行同步保全。所保全录音将在电信局端自动生成并同步存放在阿里云存储服务器中。所有保全录音均使用中国科学院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从而权威证明保全录音数据的原始性;同时所有保全过程均通过公安部标准完整性鉴别,并使用国家密码局486位密码器加密,确保通话录音从产生、存储到提取全过程中数据的时间唯一性和原始完整性。截止到今天,全国已有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00多家公证处可为安存语录用户出具公证书,目前安存语录已为近20万用户提供通话录音保全服务,并已出具上百份公证书。安存语录采用与电信运营商联合运营SP服务的商业模式,对用户按月收费,与运营商利润分成,不同套餐包含不同存储空间。经过前期试点推广,安存语录业务已验证具有较高的定制转化率与用户粘性。
无忧保全是全球首个原创知识产权网络存证平台及网络侵权取证利器。安存无忧保全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可准确鉴别在线图片及设计作品的时间源发性,从而低价、快速、准确地证明网络原创作品生成的版权时间,为网络所有原创作品的用户提供全网范围内的原创保护和网络维权服务。
安存网页保全系统为用户提供具有司法效应的网络侵权证据保全,该服务通过公安部标准完整性鉴别,使用中国科学院授时中心标准时间证明和国家密码局486位密码器加密,确保被抓取侵权网页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当用户有需要时,公证处可通过专用封闭式网络通道提取安存科技保全的侵权信息,并依法出具公证书。
凭证宝是中国首个第三方电子支付记账凭证系统。该产品主要解决了互联网时代第三方金融支付中,电子记账凭证标准和凭证效力的问题。用户在进行互联网支付时,所有支付信息被同步保全到阿里云存储服务器中并加以固化。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直接下载电子支付凭证,公证处也可依法对该凭证出具公证书。
邮箱公证是全国首家验证有效的电子邮件公证系统,是安存科技与网易合作推出的电子邮件在线公证系统解决方案,可用以证明电子邮件的真伪性。用户只需预先设置需保全的电子邮箱帐号,与该帐号相关的所有电子邮件在发送与接收同时将同步生成一段核对代码存放在云存储服务器中,当用户有公证需求时,公证处可通过安存系统对所需邮件内容进行提取并出具公证书。
公证数据存储是全国首个公证数据云存储标准解决方案。公证数据存储由安存科技携手阿里云、中国公证机构共同研发。全国各公证处可通过该系统进行公证信息和档案卷宗的在线管理。公证数据存储在保障各公证处信息安全私密的前提下,又能有效避免公证信息孤岛的存在。在上述1.0版的基础上,公证数据存储中将逐步建立司法(人民法院)数据云存储保全标准解决方案、鉴定数据云存储保全标准解决方案、商业交易数据云存储保全标准解决方案、教育医疗数据云存储保全标准解决方案、金融支付凭证数据云存储保全标准解决方案、企业软件开发、工艺设计图、商业秘密数据云存储保全标准解决方案等等需要保全、证明数据标准体系。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公证、司法、教育、医疗、金融、商业、企业信息化建设与数据保全云存储应用,有助于防范和解决在中国智慧城市建设中产生的“数据信息备份及证明孤岛”现象。
无忧存证是全球首个一站式互联网金融公证保全解决方案,由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证机构共同推出,以“增强互联网金融用户交易安全”为核心。当用户通过互联网发生交易行为时,将交易数据实时同步至安存数据保全云。所保全数据严格满足证据要求,必要时可以依法申请出具公证书,真正做到一站式公证保全。明确平台、投资人、借贷人法律关系,让投融资过程在阳光运转。
9、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8,356.24 元,净利润-17,627,842.27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158,829.22元、负债总额19,951,600.95元、所有者权益-15,792,771.73 元。
10、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额(万元) 增资后股比
徐单恒 349.2387 29.23%
杭州安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68.4009 14.09%
尉雪凤 158.0775 13.23%
曾凤云 134.3688 11.25%
骆泱泱 38.0482 3.18%
杨依群 89.5773 7.50%
宗佩民 52.6925 4.41%
熊新翔(猪八戒网) 52.6925 4.41%
浙江华睿蓝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5071 1.80%
宁波市天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7536 0.90%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23.8968 2.00%
本轮其他投资者 95.5873 8.00%
合计 1194.8413 100%
B、投资标的之二
1、公司名称: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A05幢一层西
3、法定代表人:于洪涛
4、注册资本:555.5556万元
5、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日
6、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音响器材研发,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电子产品、计算方法软硬件及耗材批发零售。
7、主要业务情况: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中国4S在线)”是中国领先的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汽车服务(o2o)平台”,也是目前汽车后服务功能最完善的移动互联网公司。
“4S在线”为用户提供基于移动互联网的4S店保养比价预约、保险比价、24小时全国免费救援、违章查询、违章代办、加油、洗车、停车、代驾以及在线故障咨询、行车记录、自驾游等一站式解决方案。
“4S在线”所有服务都基于移动互联网方式及精准的大数据分析。在APP客户端,用户需要保养时可选择保养比价预约服务,直观了解各4S店的地理定位和详细价格购买车险可以在线选择多家保险公司比价后优选;日常行车通过“一键查询”违章记录并直接在线代办;在需要加油、洗车、停车或酒后代驾时,系统都可为用户提供基于LBS的精准地理定位和推荐、推送。
目前“4S在线”APP会员数量已达140万,数据分析中心已积累车主数据1140万,可有效为用户提供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汽车相关服务。用户可在安卓各手机应用市场和苹果APP STORE搜索“4S在线”APP下载使用。
“4S在线”未来将规划成为中国最大的车主动态智能化分析中心和基于移动互联网服务的车主一站式服务平台。
8、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30,778.45 元,净利润-3,314,963.03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09,574.67元、负债总额3,500,000.00元、所有者权益509,574.67元。
9、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出资方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股权比 本次增资 注册资本
式 股权比例(%)
(万元) 例% (万元)
于洪涛 325.00 58.50% 0 现金 325.0 48.75%
于洪鹰 75.00 13.50% 0 现金 75.0 11.25%
洪立彬 100.00 18.00% 0 现金 100.00 15.00%
浙江富润
0 0 66.6667 现金 66.6667 10.00%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华睿布谷鸟创业投资合伙企 27.7778 5.0% 5.5555 现金 33.3333 5.00%业(有限合伙)浙江华睿蓝石创
27.7778 5.0% 38.8889 现金 66.6667 10.00%业投资有限公司
总计 555.5556 100% 111.1111 - 666.6667 100%
B、投资标的之三
1、公司名称:浙江华睿产业互联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经营场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10幢102 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成立日期:2015年4月13日
5、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服务。
6、主要合伙人: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2699%、五都投资有限公司12.2699%、浙江出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6.1350%、美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6.1350%、杭州嘉银投资有限公司6.1350%、浙江特产集团有限公司6.1350%、深圳德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675%、黄崇宠3.0675%、赵纯心3.0675%、上海智尔投资有限公司3.0675%、应炳杨3.0675%、余军3.0675%、施国荣3.0675%、林金仪3.0675%、张利福3.0675%、马伟强3.0675%、缪金迪3.0675%、朱超3.0675%、章贤妃3.0675%、宗佩民3.0675%、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3.0675%、沈佩赟2.4539%、竺素娥2.4539%。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安存科技《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目标公司决定将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075.3571】万元增加到【1194.8413】万元,注册资本共增加【119.4842】万元。本公司共计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上述新增注册资本。本公司的上述出资中,【23.896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976.1032】万元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
2、目标公司及原股东应确保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方发出付款通知,投资方须于接到目标公司付款通知后7 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预付本次投资总价款的20%即400万元,其余部分在目标公司条件成就时(即目标公司在本轮增资前完成上一轮工商变更事宜)发出付款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目标公司应在收到全部增资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手续,并且将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股权的转让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章程的修改)。
3、本次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应由五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董事应由本公司、宗佩民和浙江华睿蓝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委派。
(二)安存科技《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甲方1:徐敏、甲方2:徐单恒(合称为“甲方”),乙方: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丙方: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补充协议》:
1、丙方股权定价
1.1本次投资后公司总股本估值为人民币10亿元。本次投资,乙方以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向丙方增资,并取得丙方【23.8968】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共占投资后丙方注册资本的【2%】。
1.2 乙方接受丙方股权及丙方股权定价是以丙方和甲方保证实现以下事项为基础的:
1.2.1甲方、丙方承诺,2015年度内丙方年度收入不低于8000 万元或2015年12月31日前丙方月收入达到、超过1000万元;2016年度内丙方年度收入不低于20800万元或2016年12月31日前丙方月收入达到、超过2600万元。(注:丙方的月度收入及年度收入以乙方及甲方都认可的审计报告为准)
若2015年或2016年丙方未达到上述收入规模目标,乙方应对丙方的估值进行调整,并由甲方2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丙方的股权按下列比例对乙方进行股权补偿。补偿方式如下:
1.2.1.1如果2015年丙方全年收入低于8000万元且2015年12 月31日前丙方月收入未达到、超过1000万元,甲方2将向乙方无偿转让的股份比例:
转让比例1=2%*(8000万元-2015年实际年收入)/8000万元
即此次乙方无偿受让股权后,持有丙方的股权比例为:2%+转让比例1。
1.2.1.2如果2016年丙方全年收入低于20800万元且2016年12 月31日前丙方月收入未达到、超过2600万元,甲方2将再次向乙方无偿转让的股份比例:
转让比例2=2%*(20800万元-2016年实际年收入)/20800万元-2015年已补偿股份
(注:因为转让比例2出现负数时甲方2不需转让,所以上下文所指的转让比例都只能为正数)。
即此次乙方无偿受让股权后,将持有丙方的股权比例为:2%+转让比例1+转让比例2
1.2.2甲、丙方且承诺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实现以下目标:
目标1,网易公正邮箱大规模推广,树立公正邮品牌
目标2,无忧保全形成有效案例达到可推广条件
目标3,电子协议保全形成有效案例达到可推广条件
目标4,公证旺旺形成合作备案
目标5,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备案
目标6,电子证据研究院成立
目标7,安存语录电信增值业务推广至全国15个省份
目标8、双向录音系统形成有效案例
目标9,国家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合作备案
目标10、组织机构代码证线上办理数据保全合作备案
如果以上10个目标完不成其中任何五项,甲方2应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丙方的股份的0.4%给乙方作为补偿,即无偿受让后乙方将持有的丙方股份比例为:2%+0.4%+转让比例1+转让比例2。
1.3 如果丙方不能完成1.2条承诺及目标,当乙方根据以上1.2 条款提出股份补偿时,甲方2需在乙方提出股份补偿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无偿转让股份的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甲方2将构成违约,乙方有权按第12条要求甲方1及甲方2承担赔偿责任。
2、回购条款
2.1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按约或通知中确定的期限及时以【实际投资额+实际投资额×10% ×持股年数—乙方从丙方处获得的分红】的价格回购乙方持有的安存科技股权,除非事先得到乙方同意。
2.1.1甲方、丙方或其管理团队出现根本性违约事项(根据本次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之事宜);
2.1.2公司创始人徐敏离职;
2.1.3未经乙方同意,公司擅自转变主营业务;
2.1.4公司在此轮投资完成的5年内(以乙方资金到账之日起算),不能以投资人认可的条件(条件是公司的作价不低于本轮投资前公司估值10亿元人民币的五倍)完成上市或被并购,或由于管理团队主动放弃上市;
2.1.5如果丙方在本轮投资后两年内,丙方再融资时的投资价格应高于乙方投资时的价格(注:再融资时公司估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否则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三十日内需对乙方完成股权补偿。
2.1.6发生本协议中约定乙方可解除协议的情形。
本条中持股年数是指自乙方按照投资协议支付投资款之日起至乙方收到全部股权回购价款之日止,计算到天。
2.2 甲方1、甲方2应在乙方提出转让股权要求之日起【5】个月内向乙方付清依据2.1条计算的股权回购价款。乙方应及时提供股权回购款的支付账户,本条款中约定的回购款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即为甲方履行了本条款。本次回购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代扣代缴。
2.3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全额股权回购价款后向甲方转让股权。甲方负责准备相关文件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3、优先清算权
3.1 在丙方以任何原因进行清算时,乙方对丙方的剩余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以乙方的实际出资额为限。若在投资人行使优先清偿权后,公司财产仍有剩余,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剩余财产分配权。
3.2 丙方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向乙方付清依据3.1 条计算的清算款和按比例分配款。
(三)东导数据《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目标公司决定将注册资本由目前的555.5556万元增加到666.6667万元,并同意由本公司以人民币400万元认购66.666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上述出资中,111.111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58.888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出资方式:本次增资全部以人民币现金,一次性缴付。
3、目标公司及原始股东应确保在目标公司收到甲方投资款后4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本次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董事会由三位董事组成,,本公司委派一人。
(四)东导数据《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甲方: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杭州东导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丙方:于洪涛、于洪鹰、洪立彬(合称为“丙方”,又称为“创始团队”)签署的《补充协议》:
1、投资方的权利
1.1反稀释
除非投资方书面同意,公司不得新增发行权利优先于投资方增资价格的权益类证券(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低于投资方增资的价格由任何其他第三方或者创始团队认缴公司的任何新增注册资本(“贬值融资”)。
1.1.1反稀释权利不得应用在下列情况:由股东会一致通过的,向员工发行的股权期权、员工股权购买或其他相似形式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1.1.2上述权利于投资方全部出售其持有的本次增资所取得的股权后或公司合格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称“IPO”)完成之日起终止。投资方以后取得的公司股权不享有上述权利。
1.2股权转让
1.2.1限售权
经各方一致同意,在公司合格IPO前或在投资方的股权被全部回购或出售之前,未经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创业团队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其他股东或任何第三方出售、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其所持有的任何股权(包括期权),或对其在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股权(包括期权和持有的公司母公司(无论相隔几层)的股权)设定抵押、质押、担保或以其它方式设置第三方权利或债务负担。
1.2.2随售权
公司在实现合格IPO前,若创业团队进行股权转让,且出售的股权比例(一次或多次累计)超出其持股比例的20%,则投资人有权同比例出售股权。
1.2.3被豁免的股权转让
以上第2.2.1条和第2.2.2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根据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进行的股权转让。
1.2.4投资方的股权转让
不论有任何相反之规定,如投资方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公司其他股东及其提名的董事应同意该等转让,且同等条件下公司创业团队享有优先受让权。如果根据适用法律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公司及其他股东签署、提供相关文件或采取其他行动,公司及其他股东应予配合。
1.3股权回购
1.3.1在下列情况下,创业团队在投资方书面通知的要求下,应使增资方的股权得以全部被回购或被收购:
(1)丙方通过其拥有的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转移公司资产、收入,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2)若公司满足投资方认可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上市条件,而创业团队中的一方或多方不同意申请公开发行;
(3)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竞业禁止条款的;
(4)乙方或实际控制人严重违反承诺与保证。
经投资方同意原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方有义务让受让方承继本协议中约定的转让方应承担的义务。
1.3.2在第1.3.1条约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投资方可在其回购通知中要求创始团队以下列方式(投资方可在下列方式中多项任选)回购或收购其股权:
(1)要求公司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2)创业团队受让全部股权,且创业团队同意,若未在投资方设定的期限内向投资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应努力寻求各种方式完成对投资方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回购,包括但不限于将创业团队的股权质押并取得贷款;
(3)要求公司和创业团队联系第三方收购投资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1.3.3回购价格
(1)在公司回购或创业团队收购投资方的股权时,股权回购或收购的价格应按以下原则确定:以甲方持有公司全部股权所对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和转让时点按照每年10%利率计算的本利和二者中较高者确定。
(2)公司或创业团队应在收到股权回购的书面通知当日起60日内按上述价格付清全部回购价款金额,如有逾期的,则应按全部回购价款千分之一/每日,向甲方投资方支付违约金。
(3)创业团队在此共同连带地保证:如投资方要求回购或收购其持有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创业团队应保证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该回购或收购并签署一切必需签署的法律文件,如有违约,其均应承担投资方因此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1.3.4如投资方要求创业团队回购的,而届时创业团队无足够资金用于支付股权回购的价格,创业团队未能购买的回购股权由投资方继续保留,创业团队承诺在具有新的资金后继续购买回购股权向投资方进行支付,并就逾期回购部分的股权回购款按照年息10%支付补偿金。
1.3.5投资方有权在股权回购条件成就时即刻向创业团队提出回购要求,创业团队应在收到投资方要求股权回购的书面通知当日起60日内回购投资方提出的回购股权并付清全部回购价款,或者指定其他第三方在上述期限内以不低于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格收购投资方提供回购的股权。
1.3.6连带责任:创业团队之间应对投资方实现本第2.4条中约定的所有权益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对创业团队履行回购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业绩目标
2.1经各方协商,确定乙方2015年的主要目标如下:
2.1.2 2015年的主要目标:
1)杭州地区行驶证注册用户达到20万人;
2)实现APP端手机认证用户达到500万人;
3)APP端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
4)开发完成APP端在线支付系统,在线支付的金额达到总销售额的20%;
5)线下品牌4S店以半托管形式合作不低于4家。
(五)浙江华睿产业互联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合伙企业收到投资企业的利润分红或有限合伙退出某一投资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投资,并取得投资项目收益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普通合伙人应向合伙人会议提交相关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可分配利润的分配事宜。
合伙企业对每个股权投资项目单独立项,单独核算,利润单独结算分配。收到被投资企业分红或退出某投资企业投资所取得的项目收入,扣除该投资企业投资成本和有限合伙应付而未付的有限合伙费用后的余额为可分配利润,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八十分配给各合伙人,百分之二十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为绩效分配。
有限合伙人同意,其收益分配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将在有限合伙注册登记地缴纳,并由有限合伙代扣代缴。
分配给各合伙人的利润按照各合伙人截止利润分配之日各合伙人之间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享有分配权利(利润分配比例)。
2、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的原则和方法
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各合伙人按照截止至亏损分担之日各个合伙人之间实际缴付的资本出资的比例分担。
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获得管理费和报酬。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目的在于推进“互联网+”的发展战略,实现公司在互联网及大数据产业领域的布局。
(二)存在的风险
1、投资失败风险
公司通过参股方式进入目标公司,如目标公司的未来发展不能达到预期,则将为本公司带来投资失败风险。
2、未直接参与管理的风险
虽然以上协议生效后,公司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知情,但目标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均非公司指派或委任,公司不能及时发现目标公司日常运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存在管理风险。
上述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三)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投资目标公司,公司可深入学习、了解互联网大数据产业的运作模式,获得有效项目资源,为公司的转型升级提供支持。同时,通过股权投资增值,有利于公司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目标公司目前规模较小,公司投资规模不大,短期内对公司财务不会形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安存科技《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2、东导数据《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3、华睿合伙《合伙协议》;
4、安存科技、东导数据、华睿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5、安存科技、东导数据2014年度报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