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超纤(300180):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2015年4月14日发出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15年4月18日发出补充通知,决定于2015年5月5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一、召开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集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5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2:3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4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27日、2015年4月18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述职报告详见2015年3月27日刊载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相关公告。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4日(星期一) 8:3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南路888号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会议开始后不再接受股东登记。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5180;投票简称:华峰投票
在投票当日,“华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元议案1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元议案2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元议案3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财务报告》 3.00元议案4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 4.00元议案5 《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元议案6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00元议案7 《关于201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7.00元议案8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8.00元议案9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9.00元议案1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10.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华峰超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五、联系方式1.联系人:程鸣2.电话:021-572431403.传真:021-572459684.电子邮箱:chengming2003@126.com5.邮编:201508 六、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日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某议案。
议案 同意 弃权 反对《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财务报告》《关于续聘审计机构》《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201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附件2: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5年5月4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