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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环(000615):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www.texnet.com.cn  2015-05-15 09:01:24  来源:中国证券网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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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二、会议召集情况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5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三、会议召开的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方式:(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5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7日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班均先生;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本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股份数48,555,17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2.938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872,69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2.615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有13人,代表股份数682,4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224%。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因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所审议第7项议案与其构成关联交易。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回避上述议案表决。议案16和议案17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一)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48,2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0%;弃权1,00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二)审议《公司董事会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48,2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0%;弃权1,00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三)审议《公司监事会2014年年度工作报告》(1)表决情况:

  同意48,2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0%;弃权1,00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四)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48,2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0%;弃权1,00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五)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1)表决情况:

  同意48,2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0%;反对27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0%;弃权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9,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8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六)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48,2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0%;弃权1,00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七)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35,071,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88%;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4%;弃权100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668,37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八)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48,2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0%;弃权1,00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九)审议《关于支付2014年度职工薪酬(含高层人员薪酬)及2015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1)表决情况:

  同意48,2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0%;弃权1,00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48,2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0%;弃权1,00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1)表决情况:

  同意48,2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0%;弃权1,00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1)表决情况:

  同意48,2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0%;弃权1,00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的议案》(1)表决情况:

  同意48,2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0%;弃权1,00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表决情况:

  同意48,2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0%;弃权1,00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十五)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表决情况:

  同意48,2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0%;弃权1,000股,占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776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169%;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十六)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

  ①选举田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7,87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594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

  ②选举班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7,87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594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③选举钱丽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7,87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594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④选举盛永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7,87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594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⑤选举曹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7,87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594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⑥选举章达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7,87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594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2)选举独立董事①选举郭磊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7,87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594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②选举郑春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7,87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594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③选举熊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7,87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594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十七)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①选举段亚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7,87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594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

  ②选举孙俊霞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7,87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594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③选举徐群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7,872,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5944%。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72,695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股。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

  六、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郭磊明先生、郑春美女士、熊新华先生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徐婕律师、李倩律师3、结论性意见:湖北金环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七、备查文件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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