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000703):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5月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5月1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方贤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邱建林先生已辞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意选举方贤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方贤水先生,方贤水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同意选举邱奕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邱奕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人员情况,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如下:
3.1《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调整为:方贤水、邱奕博、贾路桥、贺强和周琪。其中主任委员为方贤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调整为:贺强、方贤水和周琪。其中主任委员为贺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方贤水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邱奕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邱奕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五月十五日附件一:人员简历
方贤水,男,196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近30年的化纤行业的生产管理经验。曾任杭州恒逸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杭州恒逸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佳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股东之一,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邱奕博,男,198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