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002516):合资电站项目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电站项目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出资450.00万元与无锡市越众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众机电”)就“宣化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共同组建合资电站项目公司进行开发投资,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电力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15-005)。
经工商部门核准,旷达电力与越众机电于近日完成了电站合资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宣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宣化县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130721000017552;
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顾家营镇大堡子村;
法定代表人姓名:沈介良;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光伏和农业的综合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旷达电力持有其90%的股权,越众机电持有其10%的股权。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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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