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商曝光第一季度13批次不合格纺服产品
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近日在其官网发布流通领域纺织商品和小家电商品质量监测提示,曝光13批次不合格商品。
2015年第一季度,长春市工商局在市区部分批发市场、商场等经营场所,对内衣、家居服、抓绒衣、牛仔裤、床上用品及电饭锅、榨汁机和电水壶开展了商品质量监测,共抽取样品275批次。其中,抽检纺织商品222批次,210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4.6%。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耐水、汗渍色牢度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纤维成分实测值与标识不符,pH值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醛项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该局抽检小家电商品53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8.1%,不合格率为1.9%。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输入功率和电流值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等。
查阅不合格商品名单可以发现,标称商标为滨波的T恤耐水、汗渍色牢度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班尼路的牛仔裤pH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JACKJONES的牛仔裤甲醛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美特斯邦威的男牛仔长裤pH项目不合格。另外,有8批次商品的纤维成分项目不合格,包括V.SHOLIDAY低腰小脚牛仔裤、EtamWEEKEND牛仔裤、茗MING小脚裤、超级熊内衣、冠得针织内衣、正诺休闲系列等商品。
长春市工商局要求,自此批名单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监测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基层工商部门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并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芦苇
文章关键词: 行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