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00214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进展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议案经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的同时,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实施,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内审部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监督。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近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德”)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许村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金额17,800万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15年第553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客户预期净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3.70%/年或2.60%/年
4、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
5、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6、产品期限:48天
7、认购开始日:2015年05月28日
8、产品起息日:2015年05月29日
9、产品到期日:2015年07月16日
10、计息方式:1年按365天计算,计息天数按实际理财天数计算。
11、还本付息:理财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
12、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13、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7,800万元
14、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
15、公司与农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16、开立的产品结算专户信息:
开户人: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许村支行
账号:19350501040024211 二、产品风险提示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协议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涉及汇率风险,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等其他多种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8、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内审部对公司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滚动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已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143,300万元(含本次17,800万元),其中累计已到期金额为125,500万元,已到期产品累计收益6,206,794.50元。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该理财产品符合董事会决议所规定的额度和期限要求。六、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年第5539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2、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许村支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理财协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