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纺织品按新国标产销
国际旅游岛商报讯(记者段然通讯员常美华)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产品安全与质量,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该标准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在原有纺织产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安全方面,对儿童服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对纺织附件也做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另外,该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在此,海南检验检疫局提醒海南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生产和进出口企业,要及时学习、掌握上述标准的具体要求,同时,进口企业还要将标准要求向供货方宣传,以便生产企业选择合格的面辅料和设计合适款式组织生产。同时,相关检验检疫机构也要加强标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检验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进出口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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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