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600232):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1 月13日发布了《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并于2015年1月20日发布了《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
2015年5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公司终止了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 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2015年6月13日,公司发布了《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15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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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