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华(600152):股东减持公司股份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收到股东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函: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6月1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78,9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15%。
本次减持前,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078,9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73%,通过本次减持后,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58%。
另外,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国有股东,两者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0,764,350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3.89%,通过本次减持后,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7,385,450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2.74%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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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