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互联网传播的电商不是好媒体
作为一个电商人,我很快参与其中,脑中闪出一个概念:“不会互联网传播的电商不是好媒体。”
之所以这么说,跟几年来自身的摸索有关,今天回头一想,还真是顺上了正确的革命道路。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记者,那是扯淡;人人都是传播者,才靠谱。这里的“人”,自然也包括“公司”,现在公司“媒体化”“人格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电商作为互联网时代下的蛋,自然也就顺势而为,成为内容生产商,依靠便捷的互联网渠道,实现低成本、高频率的传播效果。
公司“媒体化”“人格化”说起来挺高大上,其实也没那么神秘。简单说就是通过自己的内容生产和高频、多样的传播,让公司品牌、形象变得清晰、美丽。就像一个大帅哥、大美女,不仅颜值高、而且有内涵、有情趣,可爱、可亲、可敬。
我们自己的内部数据,在互联网传播方面,各个渠道加起来,直接影响的人群在3000万以上,间接影响的人群有上亿。品牌的一个动静,通过互联网,可以迅速抵达多个圈层。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最初用微博的时候,我只会臭美、各种晒,去商场晒、吃东西晒、连停车都会晒,80/90后喜欢什么,我就发什么。但后来发觉CEO做传播是很重要,但影响力不够。于是就调整方式,把80/90后喜欢的明星都搜集起来,并开设韩都衣舍明星粉丝团微博。现在,通过各种协作方式,已经开了300多个明星粉丝微博,其中粉丝过百万的号有十几个。为了增强黏度,我们还经常发送明星的各种纪念品,而这些粉丝也是和品牌主流消费群高度契合的群体。
现在互联网传播的通道越来越多,微博、微信号、贴吧、帮派、论坛等等,但要做好很难,核心秘诀在于内容生产的手艺要高。“内容为王”在互联网传播时代更为真实,制作内容并传播人人可为,但能被受众乐于“二次传播、分享”的才是好内容,才有传播力。本质上,企业的信息,除了打折优惠、丑闻、暴力等刺激性新闻,其余大都不是受众感兴趣的。我认为企业的任何动态都可以传播,但要用娱乐、夸张、悬念、自嘲等方式策划出来。比如一次会议、领导来访、业界谈判等枯燥无味的信息,通过栏目策划、视频制作等方式来展现,这是每个公司都能做到的。我们在微信平台上做了一个“韩都新闻联播”,套用“新闻联播体”的形式就很受欢迎,下一步还打算将有逼格的韩都TV做一些新尝试。
今年春天,我们将签约朴信惠的发布会以网络形式举办,动用了微博、微信、官网、旗舰店、贴吧、帮派、论坛、QQ群、微信群等几乎能用到的各种互联网渠道,以极小的成本,迅速在媒体和客户群实现立体传播;随后又把媒体和粉丝的反馈信息制作成传播素材,再次推波助澜。一时间,“韩都衣舍”“朴信惠”的搜索指数大幅度飙升。
互联网传播给电商提供了信息发酵的沃土。不断把信息抛向互联网的海洋,让那些刻着品牌烙印的趣味信息、高大上稿件,像漂流瓶一样,被人捡起再传递,这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通过参加论坛,向互联网人士讲述公司的独到创新,让有影响力的人成为自己的传播者,也是一件很爽的事情。我乐于参与业内论坛,除了抱着交流、学习的愿望,看到这些达人把我吹嘘出去的东西,在互联网上传播,也会偷着乐。
面对传统形式下高额的广告费和动辄就要面对全国甚至全球消费者的市场压力,不能在互联网上像媒体那样玩传播,肯定不是好电商。而且,还不能光自己玩,要和各个非竞争性的品牌组团一起玩,这样更嗨,互联网是个超级分享、联合的平台,想跟我一起玩的,快粉我吧。
新浪微博@韩都衣舍赵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