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6月17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15-01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季学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季学勇先生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安徽省国资委党委已下发“皖国资党发[2015]24号文”,通知季学勇同志退休。董事会决定:季学勇先生不再担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季学勇先生多年来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
关于季学勇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将提请公司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认。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沙建宝先生公司副总工程师职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副总工程师沙建宝先生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董事会决定解聘沙建宝先生公司副总工程师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沙建宝先生多年来对公司发展所做的积极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