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00219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计不超过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9月23日和2014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定向收益凭证认购协议,以人民币2500万元购期限为183天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132 期收益凭证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132期收益凭证
2、产品代码:内部产品代码ZJ15132,备案登记统一编码S59412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4、产品期限:183天
5、风险等级:低
6、本期收益凭证预期收益率(年化):4.70%—4.75%
7、认购开始日:2015年6月23日
8、产品起息日:2015年6月23日
9、产品到期日:2015年12月23日
10、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500万元
1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
12、资金到帐日:同产品到期日
13、公司本次使用25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97%。
三、投资标的情况
1、本公司可通过中信证券柜台市场、机构间私募报价与转让系统及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合法场所向投资者发行收益凭证。
2、根据本次发行计划,发行人将根据业务需求按期次发行各期收益凭证。各期收益凭证的投资收益可能与特定标的的市场表现相关,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股票、股票指数、基金、利率、商品交易合约以及它们的组合。
3、各期收益凭证的具体发行条款将依据本发行计划说明书“收益凭证主要条款”和各期收益凭证对应的产品说明书确定。收益凭证的产品说明书与本发行计划说明书约定不一致的,以产品说明书约定为准。
4、本公司收益凭证发行将按照相关监管和行业自律规定的要求,对各期收益凭证向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性组织提交备案。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截至2015年6月24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累计金额为1.3亿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22%。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定向收益凭证认购协议》。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