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600273):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7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10日下午13: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新能源事业部的议案》
为配合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引领公司在能源建设方面转型,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优势,实现新能源跨越发展,公司拟设立新能源事业部。
新能源事业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园区内节能改造的推进;研究编制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公司投资新能源项目的前期管理;公司新能源项目投资、收购、重组前期准备和协调工作;公司新能源项目后评价工作;公司新能源项目的生产经营、技改、可靠性管理、技术经济指标考核;公司新能源在建项目的生产准备管理工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战略布局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能源建设方面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根据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积极参与清洁化、高效化的新能源发电,公司拟于近期就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及布局等进行前期调研。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在董事会权限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签署必要的文书。
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则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