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600273):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公司已于2015年4月24日将上述18,000万元中的4,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
2015年7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18,000万元中3,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止公告日,公司已归还募集资金7,500万元,其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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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