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600302):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完成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0日,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8)。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2015年7月10日起,拟在未来一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3万元。
截至2015年7月29日,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共计29300股,交易金额24.25万元,占公司总股
本的0.008%,完成本次增持计划。详细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姓名职务增持前持股数(股)本次增持股份数(股)交易金额(元)耿莉萍董事长0 4500 36715 朱寅董事/总经理0 4500 37990 陈锦山董事/副总经理0 3000 25287 余守旗副总经理0 2500 21700 邓斌副总经理0 2200 17578 黄玮副总经理0 2300 19021 原增胜副总经理0 2700 21033 申树旺党委副书记0 2300 19251 郑璇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0 2300 19200 赵旭总经理助理0 1700 14280 袁福祥总经理助理0 1300 10530 合计 0 29300 242585
二、本次增持股票的目的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票,是完全基于对资本市场的判断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所作出的决策。增持计划完成之后,可进一步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未来长期的稳健发展。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所需资金均为自筹取得。
三、本次增持股票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四、参与本次增持的管理人员做出的承诺
参与本次增持的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结束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