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000949):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7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8月17日上午9:30 分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同时进行。
3.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议题:
1.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2015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支行办理贷款及资产抵押的议案
公司为取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支行4,500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贷款,拟用位于新乡市小店工业园区的一宗土地(证号新国用第06002 号土地原值1,500,961.20元,账面净值1,227,187.58元)及土地上的房产(房产证号新房权证字第201317254号、202317252号、201317250号,原值74,917,525.57元,账面净值59,363,057.21元)抵押给上述银行,抵押期限三年。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包括本次贷款事项,本公司抵押资金净值合计为:500,861,836.43元。为2014年经审计的总资产4,451,761,201.12元的11.25%。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2015年8月19日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