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002083):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摘要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寻找新的投资项目和机会,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公司拟出资2亿元自有资金在北京设立投资公司。公司名称初步定为“北京信远昊海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证券期货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公司计划将设立在北京的投资公司打造成本公司的投资管理平台,通过投资公司获取良好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投资设立投资公司的公告》(临2015-034)。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2:30分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第二项议案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两项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35)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