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股份(002070):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1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并于2015年8月13日披露了《2015-057: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公司现确定上述筹划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9月1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该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18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