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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600735):控股股东拟增持股份


http://www.texnet.com.cn  2015-08-21 09:03:14  来源:中国证券网 收藏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新华锦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面对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4日以来连续10个交易日内跌幅超过30%的非理性状况,控股股东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5〕51号”文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股票等方式稳定股价的精神,一直在研究探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的措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2015年8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通知,鲁锦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基于对新华锦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鲁锦集团将以逐期增持的实际行动来长期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并计划自新华锦股票本次复牌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采取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券商收益互换产品、资管计划等)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新华锦总股本的2%,后续鲁锦集团将根据公司未来发展和市场情况做出进一步增持的相关计划。

  二、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增持行为符

  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鲁锦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新

  华锦股份。

  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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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新华锦  纺织个股  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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