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氨纶(002064):全资子公司增资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24日,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债转股的形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氨纶”)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0号”文批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6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83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39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6,263,638.4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228号。
截止2015年8月2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6,883,335.3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如下:公司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元)华峰氨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 1203281029000166082 116,713,819.49 华峰重庆氨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 50001313600050225103 169,515.82
合计 116,883,335.31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年产60,000吨
重庆氨纶 2,011,946,600
差别化氨纶项目
总计 - 2,011,946,600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16,713,819.49元。
2、债转股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8月24日公司应收子公司重庆氨纶帐款317,006,616.32元,公司拟将其中242,995,994.73元以债权转作对其长期股权投资的形式对重庆氨纶进行增资。
3、本次增资以募集资金及债转股形式对重庆华峰增资共计359,709,814.22元,其中200,0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159,709,814.22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重庆氨纶的注册资本、持股情况如下表: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 注册资本 持股比
(万元) 例% (万元) 例%
华峰氨纶 40,000 100 60,000
此次对重庆氨纶的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重庆氨纶
公司名称: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华峰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从登
注册资本:四亿元整
实收资本:四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氨纶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6月30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14,017,616.33 1,437,650,769.97
总负债 671,896,181.26 861,484,193.54
净资产 542,121,435.07 576,166,576.43
净利润 -7,868,006.40 34,045,141.36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以及影响
公司通过向重庆氨纶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和实施;通过以债转股的方式增资重庆氨纶,将减少重庆氨纶的债务,可优化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全资子公司重庆氨纶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重庆氨纶公司为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采用募集资金及债转股方式对其进行增资不会产生新的风险,不影响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重庆氨纶进行增资;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2015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