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股份(600851):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在上海市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7人(董事王培光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鲁光麒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周天平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郭永清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海欣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于2015年8月25日对外披露。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海欣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生产经营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转载本网专稿请注明出处“中国纺织网”
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