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霞客(002015):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霞客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汪瑞敏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滁州霞客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霞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霞客环保出资2亿元持股100%。滁州霞客于2014年12月25日由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
在霞客环保重整程序内,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专字(2015)00006号”《霞客环保截至2014年11月19日资产负债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中财宝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财评报字[2015]001号”《霞客环保所有者权益清算价值评估报告》(以霞客环保重整受理日2014年11月19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霞客环保对滁州霞客的应收账款全额收回的可能较小,对持有滁州霞客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零。
根据《霞客环保重整计划》之经营方案,霞客环保拟保留生产经营必需的房屋土地等资产,对生产经营不需的低效亏损资产,包括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予以处置,以优化霞客环保的资产结构,提高霞客环保资产的经济效益。为执行《霞客环保重整计划》,提升霞客环保盈利能力,公司拟处置持有滁州霞客的股权和对滁州霞客的债权。股权、债权处置相关事宜如下:
1、股权、债权处置依据: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以201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霞客环保持有的滁州霞客100%股权和霞客环保对滁州霞客的债权的价值进行审计评估。
2、股权、债权处置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公开拍卖。
3、本次股权处置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处置霞客环保持有滁州霞客100%股权和处置霞客环保对滁州霞客的债权预计可能对公司当年的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影响额度以实际拍卖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上述方案处置公司持有滁州霞客的股权和对滁州霞客的债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事项的相关具体事宜。
公司将及时披露资产处置的进展和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安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霞客环保出资1050万美元持股70%。滁州安兴于2014年12月25日由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
在霞客环保重整程序内,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专字(2015)00006号”《霞客环保截至2014年11月19日资产负债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中财宝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财评报字[2015]001号”《霞客环保所有者权益清算价值评估报告》(以霞客环保重整受理日2014年11月19日为审计和评估基准日),霞客环保对滁州安兴的应收账款全额收回的可能较小,对持有滁州安兴7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零。
根据《霞客环保重整计划》之经营方案,霞客环保拟保留生产经营必需的房屋土地等资产,对生产经营不需的低效亏损资产,包括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予以处置,以优化霞客环保的资产结构,提高霞客环保资产的经济效益。为执行《霞客环保重整计划》,提升霞客环保盈利能力,公司拟处置持有滁州安兴的股权和对滁州安兴的债权。股权、债权处置相关事宜如下:
1、股权、债权处置依据: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以201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霞客环保持有的滁州安兴70%股权和霞客环保对滁州安兴的债权的价值进行审计评估。
2、股权、债权处置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公开拍卖。
3、本次股权处置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处置霞客环保持有滁州安兴70%股权及处置霞客环保对滁州安兴的债权预计可能对公司当年的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影响额度以实际拍卖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上述方案处置公司持有滁州安兴的股权和对滁州安兴的债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该事项的相关具体事宜。
公司将及时披露资产处置的进展和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