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002144):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十点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毛志林董事因出差授权李宏副董事长代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于2015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5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方案为:超声治疗设备产业化项目(一期)拟经批准后停止实施,并将停止实施后的该募投项目专项资金及其孳息和理财产品收益金额转入至其余的募投项目,并对其他尚在实施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调整为2017年12月底。超声治疗设备产业化项目(一期)剩余资金2,947.96万元拟全部调整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合作开发费”项目。另外利用本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及该项目产生的孳息则转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户内。超声诊断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减少“设备购置费用”项中部分设备投资,合计1160.18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合计净增加3,490.44万元。销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增加本项目投资合计617.7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次为参股公司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小贷公司”)最高为13,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事项。本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在符合《公司对外投保制度》允许担保的情形,宏达小贷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且能提供反担保措施的情况下,为宏达小贷公司2016年度从中国银行海宁支行获得的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含)13,000万元的银行融资,签署与本次事项内容一致的担保合同。
董事会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在宏达小贷公司的其他股东为宏达小贷公司进行银行融资担保时,以公司持有宏达小贷公司的持股股份及溢价提供反担保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反担保协议。
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5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9月11日下午两点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2015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