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霞客(002015):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16日,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霞客环保”)管理人收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送达的(2014)锡破字第000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霞客环保重整计划,并终止霞客环保重整程序。
2015年8月6日,公司收到无锡中院送达的(2014)锡破字第000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管理人证券账户(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公司股份43,204,109股划转至上海惇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惇德”)证券账户;43,000,000股划转至上海竑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竑悦”)证券账户;30,000,000股划转至北京中航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航安”)证券账户;7,389,792股划转至奚振辉证券账户;3,941,223股划转至张红证券账户;4,926,528股划转至何良证券账户;7,389,792股划转至王建裕证券账户;7,389,792股划转至陆清证券账户;5,419,181股划转至王佩华证券账户;3,941,223股划转至陈贇证券账户;5,419,181股划转至高峻证券账户。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股份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3)。
本次股份划转后,公司总股本为400,703,825股,上海惇德持有公司股份43,204,109股,持股比例为10.78%,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竑悦持有公司股份43,000,000股,持股比例为10.73%,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本公司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北京中航安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7.49%,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本公司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有关规定,上海惇德将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竑悦和北京中航安将分别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江阴中基矿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730,692股,持股比例为4.92%,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由公司重整前的8.75%降至本公司发行股份的5%以下,但降幅未达到5%;原第二大股东陈建忠持有公司股份18,334,370股,持股比例为4.58%,为本公司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由公司重整前的7.64%降至本公司发行股份的5%以下,但降幅未达到5%。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于8月28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若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净资产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还可能存在其他原因而终止上市的风险。《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