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600302):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9:00在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参会董事7人,部分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耿莉萍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修订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修订,是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订,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修订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修订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