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纺织(002087):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上午8: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方式
公司分别采取非公开发行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非公开发行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均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均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包括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挂牌转让事宜及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许勤芝女士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挂牌转让、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5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