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60063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内幕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确认,截至目前,不存在对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的策划或意向。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7日、28日、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核实,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经公司问询控股股东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不存在对
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的策划或意向。
(三)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内幕知情人不存在泄漏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