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霞客(002015):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2月23日开市起停牌。在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3、若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净资产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
4、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还可能存在其他原因而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1、2015年4月16日,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霞客环保”)管理人收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送达的(2014)锡破字第000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霞客环保重整计划,并终止霞客环保重整程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重整计划由公司负责执行,自无锡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无锡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由管理人变更为公司董事会。
4、2015年8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无锡中院提供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已将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中的股份划转到《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指定的证券账户,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中162,020,821股股份已经全部按照公司重整计划处置并划转完毕。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司法划转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3)。
5、根据重整计划,目前,公司正在实施对子公司股权及债权进行处置等相关工作。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处置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股权及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4),于2015年9月7日披露的《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滁州霞客股权及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5)和《关于处置控股子公司黄冈霞客股权及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6),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股权债权拍卖结果等后续情况。
6、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提示终止上市风险。
二、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2月23日开市起停牌。在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3、若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或净资产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
4、另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还可能存在其他原因而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重整计划执行相关事项的进展,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