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出疆棉花运费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各出疆棉运费补贴申报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扩大出疆棉运费补贴范围并下达2014年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建〔2014〕213号)和我厅《关于印发〈出疆棉运费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新财建〔2013〕42号),为便于企业申报2014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提高补贴审核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4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标准为500元/吨,标准棉包重量统一按0.227吨计算。补贴申报和审核工作,采取电子和传统纸质要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补贴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工作的总体安排
1.2014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申报材料主要实行电子化管理,除少量指定的核心要件仍继续提供纸质件外,其他单据一律以电子形式(PDF格式,每张扫描件像素精度在300dpi以上,下同)报送。
2.委托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在中国棉花信息网(网址:www.cnce.com或www.cottonchina.org)建立“2014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向申报企业提供免费电子申报平台,受理申报企业电子申报材料。
纸质要件由申报企业报送至:新疆乌鲁木齐市碱泉一街16号新疆会计干部培训中心培训楼“自治区财政厅出疆棉运费补贴审核工作组”。
3.为保障申报企业提供的电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企业报送的电子申报材料须按照《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加盖电子印章,且加盖的电子印章须通过有资质第三方的认证。为此,请申报企业及时向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免费申领经过有认证资质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认证的USBKEY,具体申领程序请参照中国棉花信息网上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发布的《关于启用电子印章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的通知》(全棉市字〔2015〕27号)。
4.补贴网上申报受理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10月10日17时。纸质要件申报受理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10月15日19时(以纸质件送达时间为准)。
5.请各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入“2014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在“运费补贴申报”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出疆棉信息、上传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
1.企业注册基本信息
申报企业首先进入中国棉花信息网“2014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完成企业信息注册。请准确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填报的银行账户将作为补贴资金的拨入账户。
2.铁路出疆棉运费补贴电子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通过中国棉花信息网“2014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进入“2014年度铁路补贴申报”系统,按照操作说明以“批”为单位,录入铁路运输出疆棉花的信息,上传规定的原始票据电子扫描件(PDF文件格式),具体包括:棉花加工码单、检验证书、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票、装车清单、出疆棉花销售增值税发票、会计记账凭证、棉花购销合同、移库棉异地存放仓储合同和入库凭证、储备棉合格棉包明细表。
棉花出疆信息录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应进行“确认”操作,确认后,信息将不可更改。只有确认后的信息才能提交申报,并打印纸质的申报信息。纸质的《2014年度出疆棉铁路运费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2014年度出疆棉铁路运费补贴申报明细表》和《2014年度出疆棉铁路运费补贴申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3.公路出疆棉运费补贴电子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通过中国棉花信息网“2014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进入“2014年度公路补贴申报”系统,以“批”为单位,录入公路运输出疆棉花信息,上传规定的原始票据电子扫描件(PDF文件格式),具体包括:棉花加工码单、检验证书、新疆核查点出具的出疆棉公路运输现场核查确认通知书、内地核查点出具的出疆棉公路运输现场核查确认通知书、出疆棉花销售增值税发票、会计记账凭证、棉花购销合同、移库棉异地存放仓储合同和入库凭证、储备棉合格棉包明细表。
2015年8月1日至8月31日,新疆吐鲁番大河沿核查点关闭运行期间出疆的棉花批次,还应按《关于临时调整出疆棉公路运输现场核查方式的通知》(新财建〔2015〕258号)文件要求,上传运输车辆到达内地核查点前的出疆公路收费证明最少3张和棉花加工证明。
棉花出疆信息录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应进行“确认”操作,确认后,信息将不可更改。只有确认后的信息才能提交申报,并打印纸质的申报信息。纸质的《2014年度出疆棉公路运费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2014年度出疆棉公路运费补贴申报明细表》和《2014年度出疆棉公路运费补贴申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三)纸质申报材料要件报送要求
申报企业在报送电子扫描件的同时,应将其中部分要件同时以纸质件报送我厅。具体包括:企业情况表、出疆棉运费补贴申报表、出疆棉运费补贴申报明细表、出疆棉运费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铁路运输出疆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票、装车清单(原件)、公路运输出疆棉新疆和内地核查点出具的现场核查确认通知书(原件)、2015年8月运棉车辆到达内地核查点前的出疆公路收费证明最少3张(原件)、棉花加工证明(原件)。
以往年度要求报送的以下纸质件不再报送。具体是:棉花加工码单、检验证书、出疆棉花销售增值税发票、会计记账凭证、棉花购销合同、移库棉异地存放仓储合同和入库凭证、储备棉合格棉包明细表。申报企业应将此类原始票证妥善保管5年以上备查。
纸质材料请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装订位置统一在左侧,并制作封皮和目录,封面要标明企业名称和棉花运输方式;装订顺序依次为企业情况表、补贴申报表、补贴申报明细表、补贴单批申报明细表、单批棉花对应的运输出疆原始凭证〔铁路运输出疆棉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票、装车清单(原件);公路运输出疆棉新疆和内地核查点出具的现场核查确认通知书(原件)、2015年8月运棉车辆到达内地核查点前的出疆公路收费证明(最少3张原件)、棉花加工证明(原件)〕。
(四)申报环节的其他注意事项
1.2014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申报范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生产加工,并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运输出疆的新疆产棉花。申报补贴时,重量单位为“吨”,金额单位为“万元”,审核发现单位填写错误的批次将不予安排补贴。
2.通过铁路运输出疆的棉花,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票必须由乌鲁木齐铁路局所属货运中心出具,装车清单和其他装运凭证必须由各铁路发运站点出具,其他单位出具的以上票据一概视为无效,对应批次的棉花不予补贴。
3.申请运费补贴的出疆棉应该纳入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第三方监管网络体系,接受规范监管。监管要求已另行发布。
4.请申报企业关注新疆财政厅门户网站(网址:www.xjcz.gov.cn)、中国棉花信息网(网址:www.cnce.com或www.cottonchina.org)公布的出疆棉运费补贴审核结果。
二、补贴审核程序
出疆棉运费补贴审核由新疆财政厅组织实施,分为预审、初审和复审程序。
(一)预审
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重点核查申报企业是否按要求提供了企业情况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补贴申报表、补贴申报明细表、单批申报明细表、铁路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货票、装车清单、现场核查确认通知书、棉花加工码单、检验证书、合同、购销发票(或内地仓库入库凭证)等基本资料,资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电子材料上传是否准确规范。
预审期为9月15日-10月10日。预审不合格企业和原因按周在中国棉花信息网“2014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专栏内发布公告,申报企业要及时关注公告并补报申报材料。预审是补贴审核前的非正式程序,仅对补贴申报的规范性做初步抽查,补贴审核结果以复审结果为准。
(二)初审
预审结束以后,审核人员对企业提交的电子和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逐批核查棉花产地、生产时间、运输出疆数量和出疆时间,确定同一批次棉花是否存在重复申报。
初审如果发现企业申报材料仍存在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存在问题的棉花批次将不予安排出疆运费补贴。
(三)复审
初审结束以后,组织第三方人员对初审结果按同样流程进行复核。复核工作结束后,我厅依据复核结果向通过审核的申报企业拨付运费补贴资金。
三、违规处罚
1.申报企业须严格按要求申报补贴,严禁弄虚作假。补贴审核时或资金拨付后如发现企业存在故意利用“重复、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将永久取消该企业及其主要出资方享受出疆棉花和棉纺织品各项财政补贴政策的资格,并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2.企业重复录入、申报补贴的棉花批次,不管出疆业务是否真实发生,均不予安排运费补贴。
3.补贴申报材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准确认定棉花出疆信息或影响补贴审核工作正常开展的,对相应批次棉花不予补贴。
4.对于通过签订购销合同销售2014年度新疆棉的企业,有关购销合同或证明材料上要注明运费补贴申请企业的名称,购销双方应在补贴申报前进行协商,分清各自申报的棉花批次,并书面约定申报方。如出现同一批次棉花两家或多家企业同时申报、重复申报,按重复申报金额的两倍扣减违约方其他批次棉花的运费补贴。
5.在补贴公示期间将同步通报有关申报企业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同一企业累计被通报两次以上的,取消该企业享受出疆棉花和棉纺织品各项财政补贴政策的资格。
四、联系方式
1.申报企业请严格按照补贴申报专栏“2014年度出疆棉运费补贴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和流程”操作,系统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系统维护人员。
联系人:秦文娜
联系电话:010-59338701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纸质材料申报及政策咨询。
联系人:张继革
联系电话:0991-2671777、2816770
工作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