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袜王”浪莎业绩下滑 被指偷漏员工社保
为员工仅缴纳低基数工伤和生育险,漏缴社保一年可节省约1830万元。
一度被称为“中国袜王”的浪莎集团,几年前就被媒体曝出偷漏职工保险。时至今日,情况似乎并没得到改善。
“在浪莎,辞职时几乎没有人能把工资全部要回来,而且大部分员工都没有缴齐社保。”8月29日,曾在浪莎控股集团工作过的员工丁广平(化名)一脸无奈地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
据长江商报记者推算,浪莎集团一线工人大约是4200人。除去可能参保齐全的老员工,以3000名员工估算,仅仅是漏缴的养老、医疗、失业险三项,浪莎三期一年漏缴社保可省约1830万元。
不过,9月3日当浪莎集团董事长翁荣金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他表示,所有员工都按劳动法规定缴纳了社保。
每月给员工交10元工伤险
在位于义乌市四海大道的浪莎三期工业园,门口贴着浪莎招聘的公告。9月2日,长江商报记者以面试者身份联系到负责招聘的王先生,“社保这块,我们马上要改成验厂(简单地理解就是检查工厂)了,到时候就会按劳动法规定来缴”,王先生透露。
随后,记者来到王先生安排的待上班厂区——浪莎内衣一号大楼。厂内正在上班的员工告诉长江商报记者,他们只有工伤险,“要改成验厂车间,社保是必备的,但是这件事情公司还没有定”,一位员工对记者说。
此前,8月29日,曾经在义乌浪莎工作的丁广平(化名)告诉长江商报记者,“浪莎五险一金一律不给员工交,一旦发生工伤,只好自认倒霉。”记者了解到,丁广平本人是2013年4月进入浪莎工作,工资被公司押两个多月,工作到近90天才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进浪莎差不多40天后,他在上班期间发生了工伤。
丁广平称,此后他前后找过义乌365行政中心、社保局、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寻求帮助,最后在义乌365行政中心获悉,浪莎集团在自己工作的11个月中,给他交了7个月的每月约10元的工伤保险费。
长江商报记者在浪莎集团大楼内,看到的《浪莎管理制度》第29条写着,“在工作岗位上不慎受伤属实,医疗费凭病历和正式发票予以报销”。不过,丁广平在浪莎工作大约40天后发生工伤,却并没有得到浪莎的任何医药补助。
丁广平称,浪莎称将他上交的医疗费单弄丢了,没有凭证可以报销,他再次上门寻求报销时,浪莎称之前负责的员工已经离职,现在已经无法受理。“后来我找到财务,他们说工伤是自己工作造成的,浪莎不管。”
最后,丁广平求助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在其帮助下拿回了全部工资,但是仍未得到医药赔偿和加班费用。
而与丁广平同一天在2013年4月27日进浪莎的占先生也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直到去年2月份离开浪莎,都没有过任何保险。
北京盈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五险一金就是国家强制性缴纳的,即使是员工主动提出不缴纳,在法律上这种请求也是无效的。”
自称转型遇阵痛保险负担很重
在浪莎三期工业园内,长江商报记者还辗转拿到一位在浪莎工作近两年的在职女职工孙小梅(化名)的参保证明,证明显示,这位女职工在2013年8月,也就是她刚刚入职后,浪莎为其缴纳工伤险。工作大概一年后,也就是去年7月份左右,缴纳生育险。其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都没有缴纳。以记者拿到的孙小梅今年7月份缴纳的月缴费基数2420元来算,在其入职一年内,浪莎为其缴纳了基数0.5%的工伤险,每月大概12元,这与丁广平所述的每月10元左右的工伤险一致。
事实上,早在2011年底,就有媒体曝出浪莎股份为员工购买社保太低,彼时,浪莎董秘董中明如此回答:"我们员工都是全国各地过来打工的,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买社保,有的人也不愿意买,员工的流动性也比较大,他们肯定也不愿意办社会保险,义乌市政府要求企业只要满足最低为30%的职工办社保的要求即可。”
对此,9月7日,长江商报记者致电义乌当地社保部门,其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政策规定,所有员工都必须缴纳五险一金,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办保险,员工可以诉讼。以前,义乌也确实有最低30%的企业员工参与社保这样的规定,但是2011年新《社保法》正式实行之后,这种情况目前已经不存在了。
9月10日,长江商报记者联系到浪莎股份董秘马中明,他回应:“现在整个实体经济都比较困难,转型阶段肯定会有阵痛。虽然我们国家有劳动法,但现在企业保险负担很重。”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9月3日浪莎三期厂址采访浪莎董事长翁荣金时,他表示,所有员工都按照劳动法规定缴纳了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