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002427):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15年9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与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茅惠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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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