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氨纶(002064):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与主持,于2015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刊登于2015年9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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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