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 严打假冒伪劣出口商品
上半年共查获输非不合格商品4010批
为落实国务院“清风”行动,质检总局部署了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活动。9月25日,质检总局在广州对发货人自我声明销毁的出口假冒伪劣商品进行监督销毁。销毁商品包括哈尔滨百喜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出口的标有“HERMES”“GUCCI”“LEVI'S”“DIOR”“CHANEL”“BURBERRY”“DIESEL”等假冒注册商标的皮带、钱包、女包等,珠海海之轩贸易有限公司出口的标有“ADIDAS”“LACOSTE”“SERGIO TACCHINI”等假冒注册商标的球衣、运动外套、T恤等,共计46012件。
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出口商品质量不断提升,特别是在新兴市场的份额增长较快。“中国制造”凭借较高的性价比,在满足国外消费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通过不法渠道从我国出口的假冒伪劣商品被国外退运、召回的情况时有发生,使得外国政府对我国出口商品设置了更加严格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货物采取更严格甚至惩罚性监管措施等。出口商品被国外检出质量问题,不仅经常遭遇国外退货、销毁,甚至索赔等。同时,也会降低我国产品在国外消费者中的信誉和口碑,为同类产品出口造成严重障碍,也影响我国对国外新兴市场的开发。
为严厉打击出口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今年4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首次提出要开展为期3年的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建立健全跨境执法协作机制。按照国务院要求,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输非及出口商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安排的通知》,2015年上半年,共查获不合格商品4010批,货值17339万美元,不合格率8.15%,不合格率比2014年仍有0.73的小幅上升,输非商品质量仍不容乐观。在质检部门监督下,有部分不合格商品经过整改符合质量标准后重新出口,但是仍有882批价值2490万美元的劣质商品被禁止出口。
据介绍,质检总局将结合打击进出口假冒侵权工作情况,继续落实“清风行动”,开展输非及出口商品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打击出口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