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9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
据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89亿元,按照有关
规定公司可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14.75亿元的中期票据。鉴于公司
2015年8月22日发行的人民币3亿元中期票据处于存续期,因此公司仍可继续发行不超过11.75亿元的中期票据。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同时兼顾融资方式及负债结构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11.75亿
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等。在上述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自身资金需求状况择机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的中期票据,该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将视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
兹授权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聘请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及根据适用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
资券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89亿元,按照有关
规定公司可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14.7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状况,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14.7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在全国银行间市场择机发行。发行利率将视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
兹授权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聘请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及根据适用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5-037号公告)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审议《关于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