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600889):注销全资子公司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公司江苏金维卡纤维有限公司的决议》,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维卡纤维有限公司,并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维卡纤维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设立登记时间:2007年04月25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320900409282
3、注册地址:江苏省大丰市王港闸南首
4、注册资本:7827.022774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钟书高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情况:截止2015年6月30日,江苏金维卡纤维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3,260.61万元,负债为46,499.98万元,净资产为-13,239.37万元;2015年
度1—6月,营业收入为1,440.33万元,营业利润为-590.99万元,净利润为
-590.99万元。
二、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说明
江苏金维卡纤维有限公司租赁本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的土地运营,相关房产权属证书无法办理。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理顺产权关系,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现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维卡纤维有限公司。
江苏金维卡纤维有限公司办理注销后,其相关业务、债权债务及人员将由本公司承继。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1、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将使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应发生变化;
2、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其他
1、注销上述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上述全资子公司办理注销后,其相关业务、债权债务及人员由本公司承
继;
3、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江苏金维卡纤维有限公司的清算、注销
登记手续以及相关资产和人员的处置、安排等事宜;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